割襟之盟的成语故事

拼音gē jīn zhī méng
基本解释割襟:指腹为婚时,各自割下衣襟,彼此珍藏作为信物。指男女在未出生前就由其父母订立下婚约。
出处《元史·刑法志·二·户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婚者,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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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割襟之盟)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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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下作屋 | 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释俗》:“古人讥屋下作屋,信然!” |
| 泾渭不分 | 唐 陆贽《又论进瓜果人拟官状》:“熏莸无辨,泾渭不分,二纪于兹,莫之能整。” |
| 骨肉团圆 | 元·无名氏《合同文字》第一折:“待他长大成人后,须教骨肉再团圆。” |
| 异文鄙事 | |
| 暗室逢灯 | 清 夏敬渠《野叟曝言》第十回:“天幸遇著相公,如暗室逢灯,绝渡逢舟,从此读书作文,俱可望有门径矣!” |
| 恩怨了了 |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续黄粱》:“恩怨了了,颇快心意。” |
| 洞烛其奸 | 《明史 董传策传》:“(严)嵩稔恶误国,陛下岂不洞烛其奸!” |
| 凶神恶煞 | 元 王晔《桃花女》第三折:“遭这般凶神恶煞,必然板僵身死了也。” |
| 不了不当 | 《古今小说 滕大尹鬼断家私》:“这老人忒没正经……知道五年十年在世,却去干这样不了不当的事!” |
| 衣不兼采 | 东汉·班固《汉书·游侠传·朱家》:“家亡余财,衣不兼采,食不重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