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新的收入来源,例如征收各种间接税,如开征销售税,对烟草和酒征收所谓的“罪孽税”,以及征收货币交易税等。
2.对企业已付或者应付的与出口产品特别有关的直接税或者社会福利费,实行全部或者部分的减免或者延迟缴纳。
3.对企业已付或者应付的与出口产品特别有关的直接税或者社会福利费,实行全部或者部分的减免或者延迟缴纳。